Monday, December 03, 2007

一個人

曾經,我很怕一個人。沒上班的時候一定會掃過所有在電話簿裡的朋友,要不然就是上網跟人聊天。似乎一靜下來,我的世界就會崩塌。一個人走在擁擠的台北街頭,孤獨的感受更是要將我吞食。我好害怕再也無法和自己做朋友,所以選擇逃離台北,一個人到美國求學。

在以無聊著稱的美國,我終於找到了一個人的平靜。雖然還是會感到孤單,但已經漸漸知道要如何和自己相處。在夜深人靜時,總會自我反省,為什麼在美國可以,在台灣就不行?才知道,因為那時的生活沒有目標,對自己沒有信心,所以總想從別人身上獲取些許的重視,好像這樣才可以證明我的存在。但當自己都不喜歡自己時,別人怎麼會喜歡你呢?於是每當我又想從別人身上多要些眼光時,就會這樣的訓誡自己。像許多留學生,我也很努力的一個人生活,從生活上瑣碎的小事中獲取成就感。

這樣過了兩、三年宅女的生活,終於遇到了註定的另一半。原來一個人做的事變成兩個人一起做。"妳好幸福啊!"總是聽到朋友們這樣說。是啊!我天天向上帝祈禱(雖然我是佛教徒)給我一個正常的男人,現在我有一個超級好男人,真是幸福啊!我也這樣認為。但當熱情退去,迎面而來的是現實的生活時,我發現,我們還是一個人。他是一個人,我是一個人,有能說的話,有說不出口的話。彼此可以是伴侶,也可以是壓力的來源,當是後者時,愛情不再美麗,懦弱的我居然想一個人逃走。這樣的我,帶給別人痛苦,也讓自己痛苦。

我又再次的自我反省。原來,我還是沒學會。沒學會如何愛自己,更不要說如何愛別人。終於承認,我無法單純的一個人感到快樂。我可以學,但那不是發自內心的。我需要與人接觸,需要建立關係,但卻不知道如何維持關係。明白人終究是一個人的,所以就算我多不喜歡,也要學著一個人堅強。有了另一個人,就要學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而不是強把自己的感情往對方壓。以為是愛對方,結果都是為了自己。希望別人喜歡自己,是很自然的;可是在這之前,我必須要喜歡自己才行。一個人...愛自己,這是一生的課題。

1 comment:

Deborah said...

你說得很對。如何不藉由別人的稱許滿足自己的成就感,實在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