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31, 2007
2007年的最後一天
Tuesday, December 25, 2007
聖誕節
對聖誕節的情緒總是複雜的。
身為一個佛教徒,照理講是不過聖誕節的。但不知怎的,從小就對聖誕老公公深信不疑,每年還是會在床頭掛隻襪子,希望一覺醒來會有驚喜禮物。儘管媽媽每年都提醒我們,12/25放的是行憲紀念日,不是聖誕節,我和弟弟還是不死心的祈禱聖誕老公公不要忘了我們。就在某一年的聖誕節早上,當我們睜開眼,襪子裡居然藏著禮物!雖然早已忘了禮物是什麼,但當時興奮的心情,是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不過,那也是唯一的一次在襪子裡發現禮物。
上了小學六年級後,聖誕節變成每個人炫燿人氣指數的時刻。平常存的零用錢都在這個時候拿去買各式各樣精美可愛的聖誕卡跟信封貼紙。除了平常黏在一起的姊妹淘要送,還要送前後左右的男生、以前同班後來分到別班的同學,另外加上幹部集合時認識的隔壁班班長。當然,隨身還要準備幾張當備用,以免收到意外的卡片來不及回送。26號回到學校,就是大家發表戰績的時刻了。別看當時年紀小,受歡迎的女生可以收到五六十張卡片;而我這樣身材高大、又不可愛的女生,只有十幾張"禮貌卡"(就是別人禮貌性回送的卡片)的份,怎樣都不敢說出來在那些可愛女生面前獻醜。小小年紀就感受到同儕團體的壓力和所謂的"以貌取人",誰說小朋友就沒有煩惱呢?還是小學生的我總覺得要大人們了解我們每天面對的殘酷現實,就是把他們送回學校再來一遍,看他們還敢不敢在旁邊說風涼話。多年後再回去翻看當時收到的卡片,都只是簡短一句"Merry Christmas & Happy New Year",甚至連誰送的都忘了,這樣無意義的一張紙,卻讓小學六年級的我產生自卑感。不禁啞然失笑。
上了高中,又興起了過聖誕節的想法。當時的我,早已知道兒時的禮物是爸爸給的;早就沒了想要禮物的念頭,只是希望能夠在家裡放顆聖誕樹應應景。不過想當然的,又被同樣的理由給反對了。不讓我過聖誕節,那我就關起門來一直放聖誕歌、自己一個人過總行了吧?膽小的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就叫做反抗。
上了大學,聖誕節就精采了。校際舞會、系上舞會、聚會party,要不就是和社團夜遊烤肉;總之,聖誕節就是和朋友在一起玩樂,呆在家裡是絕對要不得的。直到大四那年,對前途茫茫然、對未來感到不安,所有的舞會party對我而言居然都變得無趣。和一群好友出去吃晚餐聊天,才驚覺聖誕節對我們而言,已不再是狂歡的代言;有人吃完飯要回圖書館唸書、準備考研究所;有人要趕去家教,趁還能賺錢的時候多賺一些;而我,則是在回家的公車上一直思考著畢業後要走的路。看著車上那些剛參加完舞會的新生們,那樣無憂無慮的笑容,不禁回想起剛升大學的自己,忍不住想告訴他們,能玩就多玩點吧!
出了社會後,聖誕節已經不是什麼令人期待的節日了。在媒體商家的包裝下,聖誕夜變成另一個形式的情人節,餐廳紛紛推出聖誕情人大餐。有男朋友的話當然是很浪漫,但對形單影隻的人而言,就成了一種折磨。於是我學會下班後就直奔家裡,無視街上那些甜甜蜜蜜的情侶。突然很慶幸我們家一直將過節的氣氛擋在門外,如此一來,我只是多了一天可以晚起的日子而已。(註1)
自從到了美國,聖誕節就像中國的過年。宿舍的美國同學急著回家過節,12月初電台就不斷的播放聖誕歌曲,12月中過後的mall就像難民營一樣,永遠是人擠人。而12/25當天,除了中國超市,所有的店家都休息。所以要 do laundry or grocery shopping, 最好都在那之前完成。台灣留學生沒有家可以回,去哪裡的機票也都貴的嚇人,所以總是聚在一起吃火鍋、打牌、聊天的度過這樣安靜的節日。還記得有一年在紐約的聖誕節,不知怎的一群彼此不認識的人突然都跑來我這吃火鍋,這些人大概一輩子再也不會見到對方,卻因為不知如何打發聖誕夜而有了一"餐"之緣。那大概是我過過最特殊的聖誕夜了吧!
努力的回想前兩年的聖誕節,似乎都是一個人在家度過。好像對過節已經越來越沒感覺,所謂孤獨的感受,也越來越習慣。今年的聖誕,終於是和家人一起度過的。老公和我把這個節日當作另一個weekend在過,要說有不同,就是24號shopping的人多了些,25號想要做紅酒燉牛肉,出門才發現西洋超市都沒開,還好晚上還可以叫個Domino's (註2) 來吃。終於明白,節日是人想出來的名目,日子卻不會因為這些名目而有所不同,無論是聖誕節、新年、或是獨立紀念日,對我而言,就是和家人相處的日子。簡單,卻彌足珍貴。
註1:聽說現在台灣12/25已經不是國定假日了。就算有給休假,大部分的人都忙的沒時間放。哀哀哀!不知道是美國人過的太爽,還是台灣人過的太苦命。森說台灣人賺的是辛苦錢,美國人賺的是聰明錢。這個我倒不置可否。但對過節有恐懼症的人來說,這也許是個德政。
註2:網路之便利,到今天我才大開眼界。利用online coupon,在Domino's的網站order pizza,不只可以選自己喜歡的crust、toppings,還可以online tracking,看pizza現在製作到哪一個過程,何時可以去pickup。好玩的程度讓我可能會沒事就叫個pizza來吃。嗚!我的減肥計畫泡湯啦!
Monday, December 03, 2007
一個人
在以無聊著稱的美國,我終於找到了一個人的平靜。雖然還是會感到孤單,但已經漸漸知道要如何和自己相處。在夜深人靜時,總會自我反省,為什麼在美國可以,在台灣就不行?才知道,因為那時的生活沒有目標,對自己沒有信心,所以總想從別人身上獲取些許的重視,好像這樣才可以證明我的存在。但當自己都不喜歡自己時,別人怎麼會喜歡你呢?於是每當我又想從別人身上多要些眼光時,就會這樣的訓誡自己。像許多留學生,我也很努力的一個人生活,從生活上瑣碎的小事中獲取成就感。
這樣過了兩、三年宅女的生活,終於遇到了註定的另一半。原來一個人做的事變成兩個人一起做。"妳好幸福啊!"總是聽到朋友們這樣說。是啊!我天天向上帝祈禱(雖然我是佛教徒)給我一個正常的男人,現在我有一個超級好男人,真是幸福啊!我也這樣認為。但當熱情退去,迎面而來的是現實的生活時,我發現,我們還是一個人。他是一個人,我是一個人,有能說的話,有說不出口的話。彼此可以是伴侶,也可以是壓力的來源,當是後者時,愛情不再美麗,懦弱的我居然想一個人逃走。這樣的我,帶給別人痛苦,也讓自己痛苦。
我又再次的自我反省。原來,我還是沒學會。沒學會如何愛自己,更不要說如何愛別人。終於承認,我無法單純的一個人感到快樂。我可以學,但那不是發自內心的。我需要與人接觸,需要建立關係,但卻不知道如何維持關係。明白人終究是一個人的,所以就算我多不喜歡,也要學著一個人堅強。有了另一個人,就要學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而不是強把自己的感情往對方壓。以為是愛對方,結果都是為了自己。希望別人喜歡自己,是很自然的;可是在這之前,我必須要喜歡自己才行。一個人...愛自己,這是一生的課題。